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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昌邑市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05-09 15:11:1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9名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中小学、特教学校招聘编制教师67人,为潍坊市工业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23名,为幼儿园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109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2023年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4.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设置表。报考人员需具有岗位表要求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5.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6.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点击2023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专栏,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根据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其它证明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7:00。

  2.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9日17:00

  2.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