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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招聘公告
2023-05-09 15:18:50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满足高新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优化教师队伍机构,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拟为高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3人。

  一、招聘单位

  高新区管委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三所学校。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以下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位于渤龙湖科技园,是一所十二年制学校,于2016年9月开办运营。

  2.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高新区海洋小外),位于海洋科技园,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于2022年9月开办运营。

  3.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高新区华苑小外),位于华苑科技园,是一所十二年制学校,即将于2023年9月开办运营。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三所学校共需招聘工作人员133人,高新区第一学校53人,其中专技岗50人,管理岗3人;高新区海洋小外56人,其中专技岗54人,管理岗2人;高新区华苑小外24人,其中专技岗23人(含校医1名),管理岗1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离校未就业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含辅修证书)、学位证书。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录用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录用资格。

  4.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原则上要求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6日(原则上为报名开始前一天),25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在2023年8月31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2.小学学段在职教师报考需在近五年内具有两年及以上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基础教育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初高中学段在职教师报考须在近五年内具有两年及以上在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且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内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报考人员教学经历中的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匹配或高于报考学段,不含大中专院校及职校任教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