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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市冠县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简章
2023-05-08 09:08:1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冠县公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6号令)、《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备案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通过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取得学历者不能应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不能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能应聘;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能应聘;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备案制)人员不能应聘;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期取得的不予聘用。

  其他人员应聘的其学历、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已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未面试的考生,暂视为具备报名资格,但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二、招聘岗位设置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3年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初级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5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2:00

  报名网址:冠县人才网(http://gx.lcrcw.com)、冠县就业网(http://gx.0635easy.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学信网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聘人员还需上传“教师资格证相关信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证书截图”;已通过2023年4月份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须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未面试的需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单”,上传报告要确保清晰、可辨认、信息完整,大小不超过50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0:00

  教体局负责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