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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第四实验学校招聘公告
2023-05-06 09:47:15   地区:北京   浏览:0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办学需要,2023年北京第四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2021年、2022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社会在职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3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四)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45岁及以下指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及以下指199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北京第四实验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8:00--5月12日17:00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邮箱(beijing4es@163.com)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发至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投递,逾期无效。

  应届毕业生材料:

  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③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④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电子照片;

  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3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电子照片;

  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⑧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⑨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京籍留学生材料:

  ①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②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③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④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⑤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

  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3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电子照片;

  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⑧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