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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南陵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5-06 10:40:01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3年南陵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3年南陵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及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方案、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统一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工作日8:30-11:00、14:30-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南陵县卫健委五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553-6839589。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9日(8:30-11:00、14:30-16:30)在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医学相关专业笔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笔试总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三)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2: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