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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邯郸市复兴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5-04 12:41:05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复兴区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校、聘用、备案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共10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初中教师岗位招聘30名,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5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5名;

  小学教师岗位招聘70名,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34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35名、定向招聘岗位招聘1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要求见附件1《复兴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此类考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此类考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5月1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3年5月12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6.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职业(执业)资格、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定向招聘岗位(小学语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