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截止时间距离服务期满超过六个月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3年11月21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5月21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南通职业大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1050836。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5月22日下午16:00。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tzd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
1、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国内2023年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得进入考试程序。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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