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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南通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5-02 13:03:07   地区:江苏   浏览:0

    南通职业大学始建于1973年,坐落在江海交汇、人文荟萃的江苏省南通市,是一所经省政府、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通职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职业大学官网(http://www.ntvu.edu.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博士研究生于1982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放宽至1977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1972年4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职业大学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职业大学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3)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4)“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4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