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拟引进人员的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给予1次复检机会,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考察体检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引进名优校长、优秀教师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的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
七、待遇
1.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的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从市外引进的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经认定为济南市D类人才及以上的,按有关政策享受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相关人才待遇。
2.为特别优秀者提供90-140平方米的工作住房。
3.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名师工作室、优秀管理者工程,享受名师、名校长的专项科研津贴。属校级干部的按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4.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不满5年调离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1.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的公告。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58768716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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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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