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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菏泽巨野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3-04-27 11:20:2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3年编制使用计划,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含定向),职业学校教师4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28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2021年之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限2016年及之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10.符合我县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1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5月9日及以前。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巨野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5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9日11:00-5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巨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uye.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