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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玉林市博白县第三高级中学等14所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4-25 17:44:51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充实我县中学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25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教师125名,其中招聘城区学校高中、中职教师20名,城区学校初中教师58名,乡镇中学初中教师47名(详见附件1-3)。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5日期间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并且该学历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岗位的专业目录参照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9.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已与我县各学校签约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现役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9:00-12:30

  2.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一楼(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博白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

  (4)教师资格证书;

  (5)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编办、教育和招聘单位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达1∶3而确需开考的,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城区学校高中、中职教师岗位采取测评+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城区学校初中教师和乡镇学校初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