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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4-21 12:37:59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管的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认可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2日至2005年4月28日之间出生)。《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经历等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2日9∶00-4月28日12∶00;

  2.资格初审:4月22日9∶00-5月3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2日-5月4日期间9∶00-12∶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2日9∶00-5月4日16∶00;

  5.缴费确认:4月22日9∶00-5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