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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白银市景泰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3-04-18 09:35:35   地区:甘肃   浏览:0

  (2)曾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的;

  (4)存在吸贩毒、道德败坏、流氓、盗窃或其它严重违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受到治安处罚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7)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诚信记录期未满或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8)不符合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条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不全或存在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或应聘应当回避的岗位的。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景泰县教育局组织在县级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确认为合格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由景泰县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备案和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执行。

  2.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根据景泰县委、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景泰县引进人才激励与管理办法(试行)》(县委发〔2022〕48号),正式聘用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补助26万元,其中生活补贴20万元,住房补贴6万元;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补助14万元,其中生活补贴10万元,住房补贴4万元;普通院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补助8万元,其中生活补贴5万元,住房补贴3万元;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补助5万元,其中生活补贴3万元,住房补贴2万元。以上补助自签订服务期合同之日起,每年度发放一次,5年内全额发放完毕为止。省部共建及以上院校经确定为引进人员的乡村教师可根据城区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聘用至城区学校。

  (八)违约责任

  拟引进人员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位单位任教的,需支付违约金2.5万元。如引进人员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从离岗之日起,应当按每少服务1年支付违约金5000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享受了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的须全额退回。

  五、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