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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公告
2023-04-14 16:23:28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4.《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待遇分别由黑龙江省人才办和哈尔滨市人才办支持。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报名邮箱为hsdrczp@126.com

  (2)接受招聘会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4);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学院+应聘岗位编号+姓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表》、《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个人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380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