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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3-04-12 16:50:4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5月14日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同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实验岗位

  (1)实验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15分钟。

  (2)面试满分100分,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

  2.其他岗位

  (1)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4)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6)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和内蒙古农业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