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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3-04-12 17:37:22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信息为准。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5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3.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学校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二)面试

  1.初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8倍(含8倍)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具体安排提前在学校官网发布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如同一个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两名应聘人员初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面试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三)考察、体检

  1.人员范围: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我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学校官网公布。

  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考察、体检先后顺序由我校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根据岗位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复审,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