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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州温岭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4人)
2023-04-13 13:08:38   地区:浙江   浏览:0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中,台州市肿瘤医院、台州市中西结合医院、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聘用人员使用事业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

  8.招聘序号005、039、040、069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用手续。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择岗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自行安排。择岗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并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0.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序号为007、008、009、030职位的报考人员,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序号012-018职位的新聘人员入职手续办理后2年内,须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1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会同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各职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监督电话:86151699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8601097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6145386

  附件:2023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