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3-04-11 16:38:10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护理岗位的,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须在有效期内);护士执业资格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对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报考的规定,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7日11:00—4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zlanshan.gov.cn/)招考招聘栏目,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