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嘉兴市第一中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3-04-10 08:45:59   地区:浙江   浏览:0

  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止。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57742689@qq.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完整、准确的提交报名材料。

  3.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视疫情防控等情形采用现场或网上考试方式。

  1.笔试。

  (1)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笔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第5名笔试成绩并列并且合格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作放弃。

  2.面试。

  (1)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在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外网(www.jxedu.net)和嘉兴教育网(www.jxedu.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嘉兴市第一中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第一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