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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第一中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3-04-10 08:45:59   地区:浙江   浏览:0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第一中学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02年,是浙江省历史最悠久的学校之一。1981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办好的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学校被评为省一级重点中学;2013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全省32所);2021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校园占地158亩。现有48个高中班,学生近2000人,教职工200人。学校自创办以来,培养学生四万余人,其中包括茅盾、郁达夫、金庸等名人和两院院士12名。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高中数学教师

1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1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1.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须提供由本人承诺签名的扫描件)。

  (2)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在正式报到后的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获奖证书扫描件。

  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