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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铜陵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04-10 08:48:36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做好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学科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备注

专职辅导员

3000400

男4名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编制内聘用

3000401 

女4名

  三、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在两年择业期内且目前未就业的毕业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起算),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曾担任过1年(含)以上学生干部。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8.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能力教育的能力。

  9.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登录铜陵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注册并上传应聘材料电子版(学校接受的唯一报名方式)。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tlu.edu.cn/zp.html。

  3.应聘材料包括:

  (1)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并填写《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诚信承诺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初始至最高学历学位均需提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5)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6)所在学校职能部门或院系党组织加盖公章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4.应聘材料须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学生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人事处网页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应聘者也可通过人事招聘系统进行资格审查状态查询)。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直至解聘。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按照至少3:1的比例进行,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人事处网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