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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4-07 15:29:34   地区:江苏   浏览:0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后果自行承担。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2023年12月31日报名结束后,经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空缺岗位将自动取消。

  5.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通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学位及后学历学位均需提供);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6)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从(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8)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9)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市教育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