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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4-07 15:30:58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41个岗位,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具体详见《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由学校缴纳社保的在编与非编教师),其中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县(市、区)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人员免笔试进入面试(其他荣誉不列入);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3.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合格的全日制非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4.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免笔试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4月15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共设4个报名地点(具体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所带证件及材料:

  (1)在职教师: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3)、免笔试者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样表见附件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社会人员: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者须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5.打印《准考证》:考生于4月20日扫码(见附件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