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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4-07 15:41:50   地区:福建   浏览: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省抗震防灾技术中心)等5家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s://zjt.fujian.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8:00—2023年4月13日16: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请于2023年4月

  15日8:00至4月16日16:3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4月26日—4月28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