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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菏泽市巨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4-07 15:42:58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依据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巨野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引进57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研究生,不限定全日制学历性质,但须持有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办理的就业手续),其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的学历须为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学位;普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且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毕业生。

  3.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不相近的,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中任教学科相同。

  4.毕业生本科阶段应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巨野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曲阜师范大学。报名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巨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8:30---11:30。

  地点:曲阜师范大学双选会现场。

  现场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巨野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插入近期电子照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⑤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经县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中可调整岗位计划并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