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招引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人才招引工作,计划招引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岗位适应力。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面向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3届本科学士毕业生;(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3届一流学科本科学士毕业生。一流高校及一流学科名单按教育部公布为准。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量化考核、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7:00。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1。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为:(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贴有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表;(4)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5)担任学生会干部等材料;(6)其他能表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及其它能表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材料分类按序扫描后压缩打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附件1“联系方式”栏内相应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量化考核
时间:2023年4月20日8:30-4月23日17:00。
招聘单位综合报考人员学历、所获荣誉、竞赛奖项等情况量化考核择优,按1:8确定各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资格复审)。量化考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量化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反馈至本人。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复审
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应聘者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相同,加试一次,加试形式另行通知。
上述招聘程序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放弃考察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材料文件及其他材料,均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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