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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州平原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110人)
2023-04-06 17:42:28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平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引进110名优秀青年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受报名时间限制,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后出生);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曾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未曾就业(未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 4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 4月14日16:00。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zgpingyuan.gov.cn/)公示公告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报名信息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单位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打印《2023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