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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选聘76人公告
2023-04-06 17:42:55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德行动,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加大年轻干部源头培养力度,推动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与范围

(一)选聘数量

共计7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选聘计划。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在校期间已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②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③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以上资格条件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之前。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毕业生。

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长、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班团支部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部长。

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2)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2023年QS榜单前200名国(境)外高校(附件3)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已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我市企业在职人员及其他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含中央、省直驻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

9、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