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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3-31 10:38:35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7〕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学校简介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河南省漯河市,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医学学科为主、工学学科及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医学高等专科院校,是省级文明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河南省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154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其中源汇校区位于国家4A级沙澧河风景区内,召陵校区毗邻国家4A级文化旅游景区许慎文化园。学校设置医学学科和工学学科并以医学学科为主体的2个学科门类,18个专科类高职专业。学校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床位3500余张,第一附属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以骨科为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为漯河市康复医院、豫中南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7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形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专业,分别采取不同的招聘形式。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Y1301、Y1302)和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Y1303-Y1312):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招聘结果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Y1301、Y1302)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2.报考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Y1303-Y1312)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组织实施。

  3.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控制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5:1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合格分数线: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