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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雇员公告
2023-03-30 09:15: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携带复审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经历证明、报名表等;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淮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不收取费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如有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和集结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如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可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一次,如无合适人选,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

  (七)确定人选

  综合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淮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九)聘任

  本次公开招聘雇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淮北高新区雇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人员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期间,雇员无故终止合同擅自离开的,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正常续聘。

  三、有关事宜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的薪酬制度。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淮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组织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在淮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淮北高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淮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61—3197729(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