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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招聘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黔江支队队员公告
2023-03-30 14:59: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批准,拟招聘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黔江支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黔江支队队员15人(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男性,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视力(裸视)4.8及以上;

  4.身体和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检查标准;

  5.毕业两年内且登记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2021年3月28日后毕业);

  6.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7.未享受过社保补贴;

  8.未注册个体工商户或入股企业等;

  9.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放宽条件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录取;

  2.符合第一项第6款条件且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照、冲锋舟、吊车、挖掘机、装载机操作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录取;

  (三)加分政策

  对获得相应职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的实行加分政策,加分总分不超过15分。

  1.对获得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资格证、冲锋舟操作资格证的,每获得一项加7分。

  2.对获得A1或A2型机动车驾照、全日制本科毕业证的,每获得一项加5分。

  3.对获得B1或B2型机动车驾照、挖掘机、装载机、吊车操作证的,每获得一项加3分;获得B2以上机动车驾照同时获得挖掘机或吊车操作证的加10分,所获单项不再重复加分。

  4.对持有电工、焊工等考核合格证的,每获得一项加2分。

  (四)不在招聘范围的人员: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6.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不良征信的人员;

  8.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和传染病的人员;

  9.曾享受过社保补贴人员;

  10.已就业或创业人员(已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股东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起至4月7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黔江区正阳街道规划展览馆二楼)。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老师(电话:18183198866),宋老师(电话:13709481018)。

  4、报名需携带的相关资料:《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黔江支队队员报名表》、《承诺书》、《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黔江支队队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蓝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提供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照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他特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