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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迁市湖滨新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30 15:06:41   地区:江苏   浏览:0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区事业单位的资格。

  2.手续办理。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情况说明。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主管单位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7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考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本公告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833088(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527—84837110(宿迁市湖滨新区纪工委)。

  附件:1. 湖滨新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