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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烟台莱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3-30 15:06:59   地区:山东   浏览:0

  4.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

  5.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或解约函。

  6.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相应普通话证书。

  8.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等。

  9.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202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弃权,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应聘岗位缴费人数较多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初试。初试方式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另行公布。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初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范围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范围人员放弃的,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发布在莱阳市政府网站上。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作为其他依据。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各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初试、面试均安排在山东师范大学考点进行,具体时间、考试方式和考场安排等事宜,请关注考生钉钉群。

  五、签约

  按照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签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