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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31 10:39:2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8.具备本次《岗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9.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bynr.gov.cn/)。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相应页面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进行第二批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3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4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4日16:00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9日9:00至4月11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9日9:00至4月12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9日9:00至4月12日16:00

  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应聘信息”功能中选择任意岗位查看相应岗位报名人数等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好职位尽早报名,防止出现网络拥堵现象,影响报名。

  4.在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期间,已成功报名并缴费的考生,所报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考生仍保留报名和缴费资格,资格审核状态自动调整为资格审核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下一批次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选择岗位应聘。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对于取消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缴费成功的,予以退费(所缴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提前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7.报名时,应聘人员应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