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简章
2023-03-29 09:52: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31日11:00-4月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4月5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5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31日11:00-4月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9:00—5月13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4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重点考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