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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人)
2023-03-29 15:09:47   地区:贵州   浏览:0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3年9月30日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招聘过程中各环节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因考生未阅或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需签订服务协议书,约定在我县服务工作5年。

  十三、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51—36225153

  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附件1: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类别具体说明.xlsx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