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考核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四)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岗位空缺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内不批准辞职。
(七)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规定在30天内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十一)进入体检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服从安排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等,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九、本公告由惠城区2023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惠州市惠城区2023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职数表.pdf
2.惠州市惠城区2023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专业目录.pdf
3.惠州市惠城区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4.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docx(将于2023年4月8日上传)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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