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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聚优才——惠城区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03-29 09:50:07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惠城区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部分高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引进、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人数

  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45人。具体引进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

  (一)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具有“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①曾获得高校校级以上奖学金;②曾获省级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等荣誉;③曾获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等荣誉;④本科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⑤曾获高校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⑥曾获高校院(系)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⑦曾获与所持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详见专业目录);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惠城区其它批次招聘编内教师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方式

  引进方式为面试+考核。

  六、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引进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相应待遇,中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十级岗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津贴补助。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落户惠城,可享受2万元安家补助,分二年等额发放。

  (三)二次择岗。在任职单位工作满三年,且三年任职考核均为优秀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择校换岗。

  (四)配偶就业。引进人员其配偶有就业需求的,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双向选择、市场配置、政府引导的原则,协助做好其配偶就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五)子女入学。引进人员随迁子女可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

  七、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4月12日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小程序二维码将于2023年4月8日添加至本公告附件4中)。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因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JPG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