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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宣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2人)
2023-03-22 15:01:56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3月20日起同时在宣城先锋网(www.xcxf.gov.cn)、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xuancheng.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在2023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残疾人。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网站: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人员,还须于3月24日前进行身份审查。身份审查由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团以上驻宣部队政治机关共同组织实施,身份审查合格的发给相关证明。考生报名后须及时将此证明电子版报资格审查单位(电子邮箱:xczghb@126.com)。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