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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公安局局属6家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21 09:30:39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所属6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6名(详见附件1),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2名,拟面向成都市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招聘7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公安局官网http://cdgaj.chengd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https://cdpta.cdrsigc.com):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公安信息技术研究所,成都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研究服务中心,成都蓝盾宣传中心,成都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成都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和成都市道路交通管理研究中心均为成都市公安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宣传、后勤保障、技术设备研发和推广等工作。详细情况请拨打报名电话咨询。

  二、招考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应聘考生如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3月2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成都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辅警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

  2.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至2023年3月31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