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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2023-03-14 15:30:05   地区:广东   浏览:0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八、防疫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专项工作聘员,按《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行政辅助类:本科:48000元/年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3--3939227张小姐

  附件: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