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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2023-03-14 15:30:05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精神,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1名,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

岗位

人员

类别

招聘

人数

招聘

对象

学历

学位

专业

要求

年龄

办事员

行政辅助类

1人

不限

本科

汉语言文学(B050101)、网络工程( B080903 )

18-30周岁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

  3、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后,将《报名表》(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电子邮箱(qcqdsjzx@163.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通过电子邮箱邮件发往考生报名提交材料邮箱。

  (四)资格审核:

  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初步资格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就业推荐表。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