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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昭通市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3-03-14 11:10:44   地区:云南   浏览:0

  (四)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镇雄新闻网公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意向性录(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优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体检。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由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因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者,由公开招聘单位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才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考生必须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在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六)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过程中,考官不得吸烟、交头接耳,不得离开面试考场,若需上卫生间的,需监督人员陪同。

  (八)整个招聘过程接受镇雄县纪委监委驻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0-3120676(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由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