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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公告
2023-03-13 09:11:36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锡山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1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事业编制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取得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若为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5.户籍不限。

  6.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生”是指:

  (1)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应届生有规培要求的,取得规培证书日期可以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2)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7.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近三年从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被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3月1日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16日9:00—2023年3月19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