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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师考聘公告
2023-03-13 09:20:48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5名。经汇总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考聘单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具体详见《2023年上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备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的规定。

  本次考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三、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有关要求执行;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申请加分的服务期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14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表。否则,后果自负。

  五、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中午12:00至3月20日中午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

  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考聘公告》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版、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