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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02 08:52:43   地区:四川   浏览:0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材料。2023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2.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民政厅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民政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民政厅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民政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民政厅官网公告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民政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4423056,84423055(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028-8676116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028-84423046(中共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江老师,18080866515,344150548@qq.com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成都市龙江路26号),梁老师,13388195417,4622773@qq.com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谢老师,18308176351,250820457@qq.com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