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02 08:52:43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民政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民政厅官网(https://mzt.sc.gov.cn,下同)“招考录用”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

公益

二类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

主要负责培训民政系统中等专业管理干部,开展短期岗位培训等,实施针对孤儿等困境学生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

公益

二类

成都市龙江路26号

承担康复辅具器具研发、技术引领等综合服务以及残障人群康复服务。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公益

一类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负责省级民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及证书制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业务主管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