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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2023-02-28 18:00:17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充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38人。其中:综合类共12个岗位16人;教育类9个岗位22人(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选会招聘方式。通过参加2023届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暨广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研究生就业双选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双选会现场报名。面试方式采取答辩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或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9:00-14:30

  2.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