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报名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达到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
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需书面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
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1.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人才备案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于经备案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依据聘用通知办理聘用及其他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
(2)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5)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
(7)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8)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9)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
(10)具有其他影响引进资格情形的人员。
取消聘用资格后产生的空缺岗位,在《花名册》备案前,依次递补。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取消聘用资格后产生的空缺岗位,在《花名册》备案前,依次递补。
4.《花名册》备案前,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得要求拟聘用人员提前上岗。
5.《花名册》备案后,相关引进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
(四)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内。
- 2025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6人公告
- 2025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10公告
- 2025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5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6人公告
- 2025包头九原区社保中心招聘见习岗位人员10人简章
- 2025年乌兰察布科技馆购买服务项目岗位招聘公告
- 2025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鄂尔多斯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15人公告
- 2025乌海市海南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49人公告
- 2025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第二批次“绿色通道”引进人才23人公告
- 2025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人员6人公告
- 2025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职业教育中心招聘2人公告
- 2025赤峰市本级事业单位第二批次“绿色通道”引进23名人才公告
- 2025内蒙古政司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