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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承德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0人)
2023-02-16 09:01:41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人(县直所属事业单位50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7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原则要求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根据《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要求确定。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本专科等专业目录确定。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指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的考生)或配偶及父母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比例

  根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至2005年2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与工作经历一致),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为:一是从承德市应征入伍、2022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承德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8.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即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毕业后具有省级毕业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4.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应届在读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计划范围内);